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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西考生的留学学历认证怎么弄:认证对象、材料与办理顺序

申请路径

认证由谁受理,认证对象是什么

国(境)外学历学位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依据《国(境)外学历学位认证办法》和《服务协议》办理,对国(境)外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证书的合法性、真实性,以及与我国相应学历学位的对应关系作出认定和说明。

受理对象是申请人在国外、港澳台地区,或者中国境内依法设立(办学)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(项目)学习获得的正规合法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证书。相关机构须为所在国家或地区政府主管部门认可,课程有质量保证或者获得认可,学习经历符合当地法定学制,证书被所在国政府部门承认。

明确不受理的包括:中学文凭等非高等教育层次证书;外语培训等非学历课程的毕(结)业证书;进修人员、访问学者的研究经历证明和博士后研究证明;预科证明;境外荣誉称号及无相应学习、研究经历的荣誉学位;各类执业资格证书。

学习经历与学习时间怎么看

认证并非只核对证书文字,还会核查课程质量、机构资质、证书认可情况和申请人实际学习经历。填写申请时,应如实填写基本信息、申请类型、申请信息和学习经历,学习经历须符合所在国家或地区法定学制要求。

对于中外合作办学项目、机构学员,申请材料按其在国(境)外的学习时间区分:

  • 不足6个月(180天)的,须提供个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,不需要提交护照相关信息。
  • 超过6个月(180天)的,须按照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学习的材料要求准备。

这六个月分界用于上述合作办学项目、机构学员的材料准备,不能理解为所有国(境)外学历证书的统一受理门槛。

在线办理按什么顺序进行

申请人首先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注册账户,并以身份证号完成实名认证;随后登录办理认证申请,阅读并接受《国(境)外学历学位认证服务协议》,按页面提示完成实人认证并取得出入境记录;再填写基本信息、申请类型、申请信息及学习经历,上传材料并在线支付认证费。

认证申请应当由申请人本人在线提交,不得委托他人或者代替他人提出申请;未成年人提交申请的,应当书面委托法定代理人办理。缴费成功后,申请进入受理、核查评估和结果出具环节。认证工作时限按国别分类管理,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当年公告为准。

材料按什么顺序准备

全部申请材料均须在线上传电子版,无需到现场交验,也不要将原件寄给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。扫描件应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,并保证清晰、完整。多个文凭证书须分别提交认证申请,不能在一个申请中上传多个文凭。

  1. 学历学位证书:上传PDF格式文件,不大于5M。取得两种语言文凭的,源语言证书必须上传,其他语言可选择性上传;证书正反面均有文字、图案的,应同时上传两面。无法提供文凭证书的,原则上无法办理认证。

  2. 旅行证件:在国外学习,应提供学习期间使用的护照,包括首页(个人信息页)和学习期间签证页,电子签或居留卡也须提供。在港澳台地区学习,应提供学习期间使用的通行证及签注;本式通行证提交学习期间所有签注页,卡式通行证按页面要求提交背面学习期间的签注。

  3. 出入境记录:申请时须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通过“移民局12367”APP或小程序获取留学期间全部出入境记录。系统记录未完整覆盖留学时间的,应下载完整PDF;仍不完整的,还须提交护照上所有出入境盖章页面,或者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纸质记录证明。

  4. 成绩单:是否必须提交,需根据学习经历判断,详见下节。

  5. 照片与授权声明:近期标准证件照片一张,底色不限,上传JPG格式文件,每张不大于1M。授权声明须按要求填写并签署,上传PDF格式文件,不大于1M;使用英文或者留学国源语言填写,并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名。

哪些情形必须提交成绩单

出现以下情形,应按官方材料页要求准备学习期间完整成绩单:

  • 在国(境)外颁证院校的学习时间不满足学制要求,须提供完整成绩单或者研究证明;
  • 有多国学习经历;
  • 有多校学习经历;
  • 就读院校所在国与颁证院校所在国不一致。

为便于判断专业领域,官方也建议提交学习期间完整成绩单,但这属于建议,不应与上述“务必提供”的情形混同。

特殊情形需要什么替代材料

文凭证书丢失的,应先向颁证院校申请补发;院校无法补发的,可提交证书副本,或者院校官方出具的学位授予证明。 院校出具学位授予证明的,还须提交学习期间完整官方成绩单、个人自述,以及向学校申请补发证书的邮件沟通记录。

护照或者通行证丢失的,须填写《在外学习期间使用护照/通行证无法提交声明》,并提交能够证明学习地点的相关材料。提交申请前个人信息已经变更,与学习期间旅行证件不一致的,还须补充户口本的变更页。

对认证结果有异议怎么办

申请人对认证结果有异议的,可以自认证结果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向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申请复核。复核仅能申请1次,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不收取复核费用。

这类政策与办事规则以教育部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、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、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及目标院校当年正式公布的说明为准。